一、基本条件
自愿报名申请的社会工作专业三年级本科生,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记录。
(三)修完大学前4学期规定的必修课程,且大学期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40%(含);新疆和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45%(含)。
二、遴选指标计划
学生提交材料后,学院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专家严格把关,最终确定人选。
在学校下达的指标范围内,择优录取。
三、遴选工作的程序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双向选择、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田北海 瞿明勇
副组长:孙站成 李祖佩
成 员:孙站成 周治瑜 万江红 张翠娥 袁泉 钟华
(三)初试与资格审查
初试成绩按申请者GPA由高到低排名。若GPA相同,则依据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若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仍然相同,则根据优先条件确定最终排名。专业排名相同情况下的优先条件包括:
(1)参加国内外重大赛事成绩优秀者;
(2)获得全国或省部级以上荣誉者;
(3)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化艺术等重大社会活动表现突出者。
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者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面试工作
社会工作专业成立面试遴选工作小组。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社会工作专业教师组成,社会工作专业负责人任组长,全面负责面试遴选工作。
采用现场面试形式或远程面试进行,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五)面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全面考核考生对社会工作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创新实践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参与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3)全面考察学生对社会工作的专业认同度。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进行考察;
(2)考生学术道德、心理素质和兴趣特长的考察;
(3)与本专业相关的其他方面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的考察;
(4)事业心、责任感、纪律观念、协作精神。
(六)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2日14:00
地点:人文楼主楼M609
(七)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取面试专家面试的平均分。
(八)入选资格确认
严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校下达的指标范围内,择优录取。
四、其他安排
人员名单确定后,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将后续相关要求单独通知给学生,由学生按照相关程序完成后续录取工作。
五、监督事项
监督电话:027-87286317
监督邮箱:zcsun@mail.hz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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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