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相关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华中农业大学2021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本科生院〔2020〕12号)通知精神,现将365体育官方唯一入口2021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征题审题
在学院学士学位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学士学位论文课题征集和审查,并于本学期第2周之前完成。
(二)选题开题
结合专业特点,鼓励围绕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和交叉学科选题,采取“师生互选,学院调整”方式,合理开展选题工作。指导教师应在选题确认以后,及时向学生下达任务,明确要求,及时开题。选题应在本学期第3周之前完成,开题应在本学期第5周之前完成。
(三)中期检查
各专业、指导教师、学生应及时开展学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校将在学院自查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抽查。中期检查应在第八学期第4周之前完成。
(四)论文查重
坚持学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100%原则,经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查重系统检测不通过者,视文字复制比例予以整改或取消答辩资格。每篇论文给予两次检测机会,第一次在第八学期第10周之前完成,第二次在第八学期第14周之前完成。
(五)评阅审查
在学院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指导下,由指导教师开展学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小组进行复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答辩审查应在第八学期第14周之前完成。
(六)答辩推优
在学院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指导下,制定答辩工作方案,按期保质完成答辩工作,提交成绩,并确定校级创新论文和优秀论文推荐名单。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将在2021年5月中旬-6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复审评优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学院推荐的优秀论文进行复审,确定校级创新论文和优秀论文名单。
(八)总结归档
指导老师须完成好答辩后的论文修改和核实审查工作,做好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总结,并及时归档存放相关材料。
二、工作说明
(一)学士学位论文管理系统使用
各位老师要充分利用学士学位论文管理系统(http://hzau.co.cnki.net)做好征题、审题、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查重、评阅审查、答辩推优、复审评优和总结归档等工作。
(二)指导教师要求
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均要指导学士学位论文,理论上每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的数量不超过8个。为保证论文指导质量,专业内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量应相对均衡。在校外单位开展学士学位论文的学生,可聘请所在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同时学院须为其指定一名校内指导教师,共同承担对该学生的指导及管理工作,校内指导教师为该学生学士学位论文工作责任人。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三)科技创新项目和成果转化
科技创新项目与学士学位论文。经项目指导教师同意,允许与专业相关的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作为学士学位论文课题进行研究。项目指导教师应在学院征题时及时上报相关选题,且每个国创项目选题容纳人数不超过2个,每个SRF等校、院级项目选题容纳人数不超过1个。作为学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科技创新项目仍按照所属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学士学位论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SCI/EI/ISTP/SSCI/A&HCI/ISSHP/CSSCI/CSCD等期刊收录论文)者,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并报本科生院备案,可直接作为学士学位论文进行答辩。鼓励各学院制定方案,将其他创新创业项目成果与学士学位论文工作进行有效对接。
(四)论文提交形式
鼓励各学生根据学科专业设计各具特色的学士学位论文形式,最后可以提交论文也可提交作品(需附作品简介)。论文文本可为学术性论文、调研报告、设计方案、设计说明书(带图纸或作品)等,并按照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完成。外文翻译材料由指导教师指定,应与学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
三、工作要求
各位老师要充分总结2020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经验,按照“尽早启动、节点前移”的要求,制订详细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强化全过程管理,注重结果导向,确保学士学位论文质量。
(一)落实“三早”模式
各位老师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前置论文工作环节,尽早启动学士学位论文工作,适当前移关键时间节点,让毕业年级学生尽早开展实验或实地调查,确保本学期基本完成实验数据或实地调查资料收集,保障第八学期顺利开展数据整理分析、论文撰写和答辩等工作。同时要因材施教,采取分类培养方式让条件成熟的非毕业年级学生早进实验室、早进课题、早进团队,提前开展学士学位论文研究。
(二)强化过程管理
指导老师是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者,要严格按照《华中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论文工作实施办法》开展各项工作。强化论文过程管理、环节管理和流程管理,做到程序规范、标准明确、有据可查;通过调查调研和巡视督导,及时跟进了解工作进展、发现问题予以改进;通过论文抽检,对论文选题现实意义、写作结构安排、内容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展现以及遵守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确保教师指导到位、学生投入到位、论文质量保障到位。
(三)加强教师指导
指导教师须充分发挥主责和主导作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学士学位论文的全过程和精细化指导,制定周密的指导服务计划,通过提供“一周一导一跟进”的靶向指导服务,做到每周有任务布置、有答疑辅导、有进展汇报,要围绕文献资料查阅与综述撰写、数据整理与分析、论文写作技能等开展专题指导,全面掌握学生论文进度和质量状况。指导教师须认真评阅学士学位论文,做好所指导学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根据答辩小组评阅意见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后论文的修改与完善,把好审核关口。学校将依托学士学位论文管理系统开展对指导教师的论文指导评价工作。
(四)强化诚信教育
学术诚信教育是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严守学术诚信。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按规定要求做好实验或调查数据记录,将“实验记录本”作为答辩参考材料;对论文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学院须积极采取措施,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杜绝论文抄袭、剽窃、买卖、代写等弄虚作假现象。
(五)严格答辩资格与程序
学生答辩前须进行资格审查。答辩前一周,学生须完成规定的论文任务,并提交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开题报告书、论文(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外文翻译等全套材料,由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小组在答辩前进行复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参加答辩。严格履行答辩程序,答辩前学院须面向教师和学生分别召开答辩工作专题会,明确答辩时间、组织形式、答辩流程、仪表着装等规范标准与要求。
(六)改革答辩形式
学院答辩委员会要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前公布答辩时间安排和答辩学生名单,确保应答辩学生不遗漏。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积极探索分类实施、分批组织的答辩形式,采取学生申报、导师审核与公开示范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成熟一批答辩一批。答辩过程中,突出学术和育人导向,遵守答辩时间规范,聚焦学术规范、研究方法与内容展开交流讨论,要充分挖掘育人资源,注重仪式感教育,营造浓郁庄重的学术氛围。严格答辩管理,凡未经答辩或未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的论文均不给予成绩;对答辩未通过者,须在学生修改完善(1个月及以上时间)后组织二次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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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6日